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迅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部署
推行自由贸易试验区公众聚集场所“告知承诺制”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2月23日16时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的通知》精神,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提前谋划,积极行动,在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迅速推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
一是扎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总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总队领导认真组织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多次听取工作进展汇报,指导“告知承诺制”落实方向。总队防火部全程跟进,先后3次组织8个涉及支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告知承诺制”具体措施和实施步骤。同时,积极对接市政府和发改委、经信委等行业部门,全面掌握我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具体范围和地址。
二是认真研究适用范围。经广泛征求意见,认真研究,总队明确了我市自由贸易试验区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公众聚集场所规模: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本数、下同)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宾馆(旅馆),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总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
三是多渠道对外发布公告。12月1日,总队和相关支队通过《重庆日报》、《今日头条》、重庆电视台、重庆消防网等发布《关于在自贸区试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制的公告》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向社会公开了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范围、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流程步骤。同时,各支队制作《公众聚集场所告知承诺手册》放置在各区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消防业务受理窗口供群众取阅。
四是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12月3日,总队组织人民网、《中国应急管理报》、《重庆日报》、重庆电视台、华龙网、今日头条等主流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从法律依据、行政许可范围、基本要求、申请材料、办理方式和时限、法律责任等6个方面,详细介绍了公众聚集场所“告知承诺制”的相关工作内容。
五是集中组织业务培训。总队组织相关支队一线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和消防业务受理窗口人员进行了集中业务培训,统一了执行标准,细化了审查要求,并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增加申请材料、增设审查要求。同时,成立了专门的帮扶指导组,下沉基层一线开展帮扶指导,跟踪了解“告知承诺制”落实情况,并对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探索制定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坚决确保公众聚集场所“告知承诺制”落地生效。
(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供稿)